新華社電(記者 陳文廣、周楠)針對網絡曝光的湖南永州法隨身碟官“借斷案奪妻占財”一事,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發佈通報稱,鑒於涉事法官周新華的行為已構成違紀,且影響惡劣,當地紀委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另據瞭解,周新華已被撤銷審判員職務,並被調離法院。
  今年7月,網友曝光稱,2008年,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區人民法院主審法官周記憶體新華在審理一起離婚官司時,將一套房子、一塊土地判給女方,而男方成某某獲得的只有債權和女兒的撫養權。
  離婚案後不久,周新華又調至冷水灘區人民法院執行局,並於2011年5月與成某某前妻結婚。2011年7月,成某某被採取強制執行措施並通過代理人向前妻支付了20萬元。今年8月22日,永州市中級SD記憶卡人民法院經過再審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審判程序合法、實體處理適當,維持原判,判決書已上網公佈。
  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經調查,此案二審判決生效後,周新華作為這一離婚糾紛案一審階段的承辦法官,在調入執行局工作並與成某某前妻結婚後仍積极參与案件執行,應當迴避而不迴避,造成惡劣影響,其行為已構成違紀,且情節較重。中共永州市冷水灘區紀委決定給予周新華開除黨籍處分。冷水灘區人大常委會於8月22日燒烤撤銷周新華的審判員職務。冷水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已將周新華調離法院。  (原標題:湖南“奪妻占財”法官 被開除黨籍調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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